“收款的收据应写明标题、正文和落款,其中标题要写明“收据”;正文要写明收款人、付款人的姓名、住所、收款的原因、收款的数额、币种等内容;落款则要有收款人的签名、日期等内容。”
法律分析:收据,作为收款证据,只要是符合证据的客观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等三性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收据与发票的区别:
1、发票是指购销商品,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,开具、收取的收付凭证。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、发放和管理,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发票。发票最主要的作用有两个:一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,这既是买方的支出证明,同时也是卖方收入证明,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。二是买方维权的合法凭证,万一质量有问题时,就可以索赔。
2、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。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,必须是发票;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的话,税务部门查到后,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(33%的税率)。